诚信指数 0
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
首页
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:
行业信息
上海劳动律师
上海律师事务所
您现在的位置: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-上海劳动律师 > 广发资讯
 
广发资讯
劳动仲裁委托律师时,委托书上写本协议至本案本审终结
发布日期:2011-02-24

只要没约定只到仲裁为止,一审再付多少,二审再付多少,申述付多少就行。终结的意思是指你同意截止,与对方达成协议或法院宣布终审判决为止。
 
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


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-上海劳动律师   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20楼   邮政编码:200120
联系人:胡律师   电话:13122181292   手机:13122181292   传真:021-28934875
技术支持:一比多  |  免责声明 | 隐私声明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070060     网站Icp备案号:沪ICP备05000175号
<%---站点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1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2----%> <%---页面参数3 ----%>